攸县融媒体中心【记者:刘卫红 王丽凤】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我县对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,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可获得补助,生育住院报销同步提升。
2月14日,在县人民医院缴费窗口,记者看到,前来做产检的孕妇累计报销费用为600元,并且直接在缴费窗口减免。同时,产妇办理出院手续,报销比例较之前也有提升。报销手续也进行了简化,不再需要提供准生证、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。
攸县医保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陈坚强:“2023年1月1日起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生育补助标准做了重大调整,原来的平产最高补助标准由1300元调整到2000元,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由1600元调整到3000元,并且新增了一项产前检查报销,最高补助额度600元”。
责编:张娜
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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